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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石雷公路马鞍山闸道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
石雷公路马鞍山闸道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南川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石雷公路马鞍山闸道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南川物价文[2003]6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对有关请示内容批复如下:
  一、石雷公路南平至水江段是我市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经原四川省有关部门批准,该公路于95年开始分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重庆市政府于98年批准其设置马鞍山闸道收费站(小河支线上)。2001年重庆市有关部门批准其正式收费时,由于没有明确马鞍山闸道收费站收费标准,给收费工作带了一定困难,现经我们研究,同意核定马鞍山闸道收费站收费标准如下:
  二、收费标准:

  路段          马鞍山闸道收费站收费标准
  标准车型
  摩托车(二、三轮)        1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11-30座(含)客车        3元/车次
  1-3吨(含)货车
  31-50座(含)客车        4元/车次
  3-5吨(含)货车
  51座以上客车          1元/吨次
  5吨以上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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