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
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3年度科技
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经贸职改[2003]21号)
各设区市职改办、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
经研究,拟于今年11月份召开2003年度省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会议。现将有关报送科技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职改[1993]025号文规定的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科技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时应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复印件无效。
(2)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3)外语成绩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中至少一个年度继续教育达72学时的有效凭证。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复印件各1份。
(6)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专业技术代表作原件1份,复印件(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必盖章)一式2份。
(8)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论文原件,得奖证书、有关科技成果等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9)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或设区的市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
(10)“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30份(要求一律用A3复印纸)。
2、除论文复印件外,各种复印件要加盖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三、本次评审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31日。
四、报送时间:2003年9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报送地点: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省经贸委培训与职称处
联系人:王爱娥 电 话:785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