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转发劳动
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企业退休
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新社险业字[2003]0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处、中心):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是保证离退休人员晚年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需要,也是退休人员管理体制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它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定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加快推进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涉及工作内容很多。各地要积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全面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目前全部落实各项工作内容暂有困难的,应首先抓好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相服务组织、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4项工作。积极为推动自治区2003年度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任务的完成创造条件。
三、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争取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涉及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一定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以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工作中有什么好的经验和作法,请及时报告我们,存在的问题也请及时反映。
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