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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清流县庵子楼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清流县庵子楼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3]商352号 2003年8月8日)
三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清流县庵子楼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明价[2003]167号)收悉。经研究,核定清流县庵子楼水电站经营期含税上网电价为0.2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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