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项制度建设(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筑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要以行政审批改革为突破口,构筑六个平台:行政审批中心、会计结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招标拍卖中心、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使之逐步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
(二)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机关应该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真正实现政务公开化、透明化。提高办事和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加大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力度。当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公路“三乱”、农民负担、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用重典、严惩处,务求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四)要在全市46个单位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的行风评议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规范政府机关的从政行为,促使机关作风的转变,营造“诚信大同”的良好风尚。
五、廉洁从政,率先垂范。各级政府领导一定要带头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特别做到“四个不准”: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当前,政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申报纠正在“吃、住、行”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
各级政府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凡是要求部门和地方做到的,市政府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机关做到的,上级机关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首先做到。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政府各级领导要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民的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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