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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实施方案及“村村通”项目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利用省网络应用平台和本地平台进行有关“村村通”项目的实施与推广,包括用户的发展、项目的演示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切实为当地农户提供服务。
  负责本地各类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同时向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发布本地信息。
  组织当地的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当地用户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与省网按照协议进行信息费用分成。
  2.各县(区)级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工作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项目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技术维护,以及数据库的更新。(注:此项工作是在县级建立网络平台的基础提出)
  负责本地区服务机构的总体建设。
  利用省网络应用平台和本地平台进行有关“村村通”项目的实施与推广,包括用户的发展、项目的演示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切实为当地农户提供服务。
  负责本地各类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同时向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发布本地信息。
  组织当地的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当地用户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与市网按照协议进行信息费用分成。
  六、各市试点单位的选择
  地级市科技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选择1-3个试点县(区)。县级项目负责部门在实施“村村通”项目时,可根据当地情况设点。一般也应先选择1-3个镇作为试点。然后分批推广,最终达到全面铺开。
  七、项目验收要求
  省科技厅委托省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和省农科院情报所定期对每个“村村通”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项目完成后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
  对各级试点单位的基本验收内容如下: 
  1.市级
  全市“村村通”项目实施规划(包括首批试点县的确立)
  市级“村村通”平台的建设(物理平台或虚拟平台)
  硬件购置(含工作电脑、传真机、热线电话、各村固话机)
  与省平台对应的数据库及信息栏目的建立
  专家队伍的建立与运作情况
  咨询服务热线开通情况
  当地信息采集系统是否建立
  人员配备(至少2人)
  工作开展进度与状态
  拓展用户数
  固话机、信息机使用数
  杂志订阅数
  当地电视、报纸配合宣传的状态
  实施效果(农民从中获得的实际效益)
  2.县(区)级
  全县(区)“村村通”项目实施规划(包括首批试点镇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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