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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实施方案及“村村通”项目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村村通”项目由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负责组织协调,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省农科院情报研究所等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各地市科技部门组织当地科技中介机构(如生产力促进中心、金科分中心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参加该项目的推广实施。
“村村通”项目将采用试点示范、分批实施的方式推广,争取用2-3年的时间完成。省科技厅要求各地科技部门要把“村村通”项目作为地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该项目在当地的推广工作。
  二、工作思路  
  1.政府推动,依托地方科技(或农业)服务机构运营,逐步进入市场化运作。
  2.与市县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市县科技信息网、金科网的建设相结合。
  3.信息采集实行统一标准,公共信息与本地特色信息相结合。
  4.立足广东、面向华南,努力成为全国示范试点。
  三、工作目标
  1.通过示范带动推广的方式,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我省农村90%以上的地区。
  2.依托国际互联网、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等公共网络平台,通过政府支持,自愿合作的形式,以市(县)科技政府部门为基础,建立市(县)信息网络平台,辐射到镇到村。(注:市级、县级网络平台是否建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建立市、县、镇三级"村村通"项目推广服务机构和信息采编体系。
  4.建立本地科技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借助国际互联网信息平台、固话、手机(小灵通)电话、宣传栏等手段,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实用的信息咨询服务。
  四、实施方式
  为保证“村村通”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地市的项目承担单位与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签署推广应用合约。双方在合约中确定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以及相关利益分配等事宜。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各地的具体建设(或改建)方案。各地“村村通”项目完成后,将按“村村通”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工作分工
  1.各地级市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工作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项目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技术维护,以及数据库的更新。
  负责本地区服务机构的总体建设。
  对各分级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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