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
(2003年8月12日)
各设区市地税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5月28日召开的落实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情况汇报会上提出,从6月中旬至10月中旬,将对44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评议评价内容主要有行政审批和制度建设情况;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情况;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队伍综合素质情况;部门与行业作风情况。评议评价方法,一是被评单位围绕上述内容,对本单位政务环境情况作出自查自评;二是组成评议评价小组,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分别听取各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对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被评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发放评议评价表,组织省直机关所属单位、市县党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特邀监察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对被评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评议评价打分。评议评价工作步骤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7—6月27日)征求意见,自查自评;第二阶段(6月28日—7月18日)问卷调查,评议打分;第三阶段(7月19日—8月4日)归纳整理,通报结果;第四阶段(8月5日—10月20日)整改建制,督查总结。
省地税局被列为被评单位之一。为做好今年地税系统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在省政府部署评议评价工作前,全省地税系统要按评议评价工作的要求,迅速组织自查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评议评价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进一步创新观念,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创造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政务环境的一次有重要意义的活动,是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社会监督、制约权力规范运作、凝聚民心,振兴江西的重大举措。做好地税部门的评议评价工作,对全面推进地税各项工作有重大意义,是努力实现“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目标的重要措施。省局机关是全省地税系统的领导机关,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省局的评议评价结果,这次评议评价活动的结果又直接关系到全省地税的形象。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各设区市局、县(市)区局都要成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按照评议评价的内容、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以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以一流的工作措施,将评议评价活动与“弘扬井冈精神,兴我美好江西”主题教育和争创全省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与加强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相结合,与优化税收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相互联动,共同促进,努力取得一流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