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积极投身非典防治工作,恪尽职守,不畏艰险,勇挑重担,无私奉献,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在防治非典工作前沿,深入交通道口、病区、疫区和隔离区,积极开展健康排查、疫情监控、救治病人,为发现传染源、阻断非典传播、控制疫情扩散做出突出成绩。
  4.深入一线,组织、指挥、协调和保障防治非典工作顺利开展,为取得防治非典工作胜利做出突出成绩。
  三、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授予“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先进个人授予“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大力宣传报道先进模范事迹,在全省范围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推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确保先进的质量。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分别填写《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详见附件2)和《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详见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五份)请于2003年8月29日前报省评选表彰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成立浙江省评选表彰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盛昌黎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胡本亮任常务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张水堂、省卫生厅厅长李兰娟、省人事厅厅长陈仲方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海浩、省药品管理局局长郑尚金、省卫生厅副厅长周坤、省农力、副主任余振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具体事务工作,胡本亮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1.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略)
  2.《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略)
  3.《浙江省抗击非典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