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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业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三)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厅属各站办及各协会根据各自职能加快信用档案建设,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档案信息管理,为建筑行业诚信建设服务,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 
  (四)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建立企业信誉评估体系。通过信誉评估,在行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使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诚信建设的认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信建设活动更加具体生动,效果更加明显。
  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广泛发动。通过召开诚信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宣传动员;向全行业发出守法经营、有序竞争、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倡议书;通过企业报刊、工地板报、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动。 
  (二)签署自律公约,公开诚信承诺。在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企业签署自律公约,并将自律公约和签约单位向社会公布,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 
  (三)制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收集整理企业市场行为信息,建立企业和专业技术执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逐步扩大诚信信息采集范围,形成完善的企业诚信档案管理体制,创造条件采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管理。
  五、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省建筑企业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曲俊义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副组长: 安永昌 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成 员: 孙凯 李建秋 梁军 郑荣科 付汉泉 孙冬至 吕德浦 李贤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建设局也要成立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从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对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各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于7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蒋国才 
  联系电话(传真):0311-7034104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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