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区政府负责制。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规划引导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新建网点与改造提升老网点相结合,加快网点建设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近期重点落实5项工作任务:
(一)制定规划方案,落实发展目标。各区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目标,结合本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各自推进放心早点工程的专项规划,提出今后几年特别是今年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实施方案,搞好目标分解及传递,层层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以确保及时、有效地推进和实施放心早点工程。
(二)坚持统一标准,建设高水平示范店。全市放心早点工程连锁企业示范店的基本标准是:早点店母体为连锁企业;单体店营业面积(含厨房餐厅)200平方米以上,餐厅座位50个以上;连锁店须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标准;日常经营花色品种50个以上。放心早点工程启动第一年内,各区应建成若干家标准示范店。
(三)发展连锁经营,培育做大龙头企业。全市培育放心早点工程龙头企业的标准分为基本标准与近期标准。基本标准是:企业为连锁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配送花色品种50种以上;配送网点100个以上;配送中心有5部以上专用配送汽车。近期标准是: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配送花色品种30种以上;配送网点10个以上;配送中心有两部以上专用配送汽车。放心早点工程启动第一年内,各区应分别培育龙头企业1-2家。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各区要在制定专项规划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面向各行业,面向各种所有制,公布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通过市场化运作,选择龙头企业,并与所选企业签定相关合同,实施契约化项目管理。
(五)实行市区联动,强化政策扶持。对于新开办的符合天津市早点连锁企业标准、经市商委和市财政(地税)局共同认定的放心早点工程连锁企业及单体早点店,凡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精神的,从开办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新开办的符合天津市早点连锁企业标准。经市商委和市财政(地税)局共同认定的放心早点工程连锁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0%以上,给予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年的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及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精简机构的富余人员。待业青年、农转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