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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推进放心早点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
推进放心早点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3]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委《关于推进放心早点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推进放心早点工程的实施意见


  在全市商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我市早点供应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人民群众吃早点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建居民区的不断涌现,社区商业服务网点仍不适应实际需求。同时,由于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卫生、营养、快捷、方便早点的需求日益迫切。为此,对推进我市以市内六区为重点的放心早点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推进放心早点工程,要以全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坚持面向社区多层次的消费群体,着眼于满足居民方便、快捷、营养、卫牛的多方面消费需求,以培育早点(含快餐,下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为重点,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运作规范、品种多样、质优价廉、卫生达标、环境优美的早点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市内六区现有早餐网点(2033个)的布局状况,按照每500户或1500人左右建设1-2家放心早点店(部)的规划构想,经过三年的努力,市区要新建早点网点1000家,总量突破3000家;早点龙头企业发展到15-20家,连锁化程度达50%以上;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占全市餐饮业的比重达10%以上;新创就业岗位1万个。2003年作为起步年,在制定出台全市放心早点工程企业标准和放心早点工程连锁企业示范店标准的基础上,市内六区要培育早点龙头企业5-6家,新增早点网点(部)200家,同时建成一批放心早点工程连锁企业示范店。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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