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
(1)引进中央电视台《激情创业》栏目和《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刊出的创业案例;
(2)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收集信息和项目;
(3)向社会公布项目募集热线电话;
(4)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发社区创业项目;
(5)与大专院校、专利部门合作募集创业项目;
(6)与其他城市或企业集团联合引进适合创业的连销项目。
2.项目开发的重点领域。
有市场前景、适应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项目,特别是社区创业项目,如社区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培训业、信托服务业、信息咨询业、租赁服务业及其他便民利民的新兴行业领域的项目。
3.组织专家对募集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4.对经过论证的创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执行人,优先考虑创业培训学员。
(四)开发创业培训教材
1.编写有关促进创业的配套政策法规教材。
2.组织编写创业案例,作为辅助教材。
3.编写创业项目资料。
(五)提供开业指导
1.指导学员进行市场调查,完善创业计划书。
2.组织创业咨询专家队伍,采取门诊式、集中答疑、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多种形式,指导学员解决开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协助解决创业场地
1.积极协助下岗失业人员选择生产经营场所。
2.利用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帮助解决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经营场地问题。
(七)协助落实小额贷款
1.协助担保机构和银行申请贷款的创业培训学员做好资质审定、项目评估及相关审核工作。
2.协助创业培训学员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八)协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学员创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为学员办理税费减免的有关手续。
2.对创业培训学员创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帮助其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有关补贴的优惠政策。
(九)加强跟踪服务
1.建立创业培训学员档案,跟踪了解其创业进展及运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
2.建立创业者接待中心或在报纸或互联网上开辟创业者专版,对小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门培训或指导。
3.与创业学员自发成立的创业者联谊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创业信息,帮助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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