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处将规范和推广机动车登记代理人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行办理车辆牌证“一站式”服务。
15、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
(1)由省厅总队统一车辆定期检验表、驾驶证补证申请表等业务表格,便于群众下载、使用。
(2)车管处要抓紧落实宽带上网工作,要指定专人对“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ti.com)“声讯台”(16868111)和“浙江车管”网(www.zjcg.com)上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及时维护更新;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浙江车管”网,并在车辆管理所、检测站、考试场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车辆交易市场等地公布网址和声讯台号码,引导群众广泛使用。
16、改进汽车驾驶员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的安全教育方式。要在我市已经在县(市、区)设立汽车驾驶员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教育点或分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方便学驾人员。
17、调整违章满分(12分)驾驶员的考试权限,由现行的违章满分驾驶员集中到车管处考试改为到所管辖的县(市)、区车管所考试,以方便满分驾驶员参加考试。为此,县(市)、区车管所要落实好考试车辆和监考人员。
(二)以下一项措施在年内实施:
1、试行县级车管所办理汽车牌证业务;试行交警中队办理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车辆(简称“五小车辆”)牌证业务。
(1)根据“成熟一个,开办一个”的原则,年内在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富阳市4县(市、区)车管所试行办理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并逐步受理报停/复驶和补牌/补行驶证等登记业务,其它业务根据试点情况再逐步开放;年内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级车辆管理所都要试点办理汽车注册登记等车辆业务;同时,年内在富阳场口交警中队试行办理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车辆(简称“五小车辆”)牌证业务。
(2)县(市、区)级车辆管理所办理汽车牌证和在车辆交易市场开办车辆管理窗口的条件和工作规范(见附件六)。交警中队开办车辆牌证业务的条件及工作规范由省厅总队另行规定。
(3)经批准办理车辆牌证业务的县级车管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登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违规问题的,立即停办牌证业务,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暂不具备县级办理汽车牌证条件的,车管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县、乡办理车辆牌证,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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