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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03)

  (四)市抗震救灾宣传办公室成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1.市抗震救灾宣传办公室成员:
  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市地震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济南日报报业集团、科协、教育局的负责同志。
  2.市抗震救灾宣传办公室主要职责:
  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宣传防震、避震知识,鼓励、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二、临震应急反应
  临震应急是指省政府决定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以延长10天。
  按照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可根据需要,发布有严格控制的内部预报,即“现场临震警报”。必要时,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可发布48小时内临震预报,同时上报省政府。
  (一)市政府的临震应急行动
  1.召开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震情,研究、部署预报区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监督检查小组,赴预报区检查县(市)区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经省政府批准,发布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管制措施。
  4.经省政府批准,向预报区居民发布避震撤离的公告,或向预报县(市)区政府发出进行避震疏散的指令。
  (二)有关部门的临震应急行动
  1.市地震部门加强预报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做好震灾快速评估准备。县(市)区地震部门要加强宏观观测点的管理,保证异常信息的及时上报。及时提出延长临震应急期或撤销预报建议。
  2.请求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3.建设、电力、通信、水利、石化等部门对预报区内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4.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加强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对党政机关、金融、大型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
  5.宣传、地震部门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保持社会安定,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
  6.经济、贸易、民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三、有感地震应急反应
  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普遍感觉到的但没有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当我市发生有感地震时,视震情采取必要的应急反应。
  1.市地震监测中心震情值班室在有感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确定出地震参数(时间、地点、震级)上报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市政府根据震情启动地震应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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