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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3广东-湖北(武汉)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实施修订方案

  2、省属分团(11个)
  由省广业、广弘、广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及省交通、深圳华强、物资、商业、建筑、农业、风险投资、粤港投资公司八家授权经营大集团各组一个分团,其他省属大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组团并报组委会秘书处。
  3、专业分团(4个)
  由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科教分团;由省外贸集团牵头组织外贸分团;由省工商联和省私企协会牵头,分别组织民营企业分团。
  4、驻鄂企业分团(1个)
  由广东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牵头组织我省驻鄂投资合作企业分团。
  (二)湖北省按地市组团。
  五、布展要求
  (一)布展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17日(早上8:30—凌晨2时前)
  (二)展位格局
  展馆设在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楼,东、西、南厅及中央大厅,其中东厅和西厅以地区分团为主,南厅以部份省属分团和专业分团以及驻鄂企业分团为主,中央大厅(主通道区域)以部分省直属分团和专业分团为主,并留有部分展位提供给湖北省暨武汉市的有关企业。
  (三)布展内容
  主要围绕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的产品:
  1、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是日用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等;
  2、电器机械产业,重点是家用电器、轻纺工业设备、医疗器械、电工器材、照明器具、钟表制造业、仪器仪表等;
  3、石化工业,重点是专用化学产品、日用化学产品、有机化学产品、合成材料制造、日用橡胶制品等;
  4、纺织服装业,重点是针织品、丝绢麻纺、服装制造业、鞋帽类及合成纤维制造业等;
  5、食品饮料业,重点是粮食与饲料加工品、植物油、制糖、调味品、软饮料、茶叶类等;
  6、建筑材料业,重点是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建筑陶瓷和建筑用金属制品等;
  7、森工造纸业,重点是木制品、竹藤棕草制品、造纸和纸制品等;
  8、医药业,重点是化学药品、中药材及中成药、生物制药等;
  9、汽车摩托车制造业。
  各分团在布展中,要突出本地区本行业的主导产业、拳头产品、服务特点和专业特色,防止过多过滥。
  (四)布展形式
  在服从组委会整体布局的前提下,以各分团为板块自行设计并布展。鼓励和提倡敞开式、立体式、特装式布展;在以产品和实物为主的基础上,辅之以灯箱、图表、照片、模型等形式,充分运用现代声光电技术营造效果和气氛,突出反映广东与湖北合作项目的产品或成果,广泛宣传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目标,以及拳头产品、特色产品和名牌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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