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营范围。生鲜食品超市属于专业化超市,经营范围一般应包括生鲜、半成品、熟制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也可附以适当比例的其他日用消费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生鲜食品的经营规模应达到相应比例,2000平方米以下生鲜食品超市,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应达到80%以上;2000平方米以上生鲜食品超市,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应达到60%-70%;大型综合超市的生鲜食品经营面积应达到40%-50%。
(三)配套功能。生鲜食品超市的配套设施应符合流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具备必需的收银、结算、储存、加工、保鲜、检测、环保、照明、监管、监控、服务和消防安全等功能。
(四)经营模式。生鲜食品超市一般应实行连接生产、多店连锁、统一配送、自主经营的企业管理模式,取得质量和价格的竞争优势,保持超市持久的生命力。
具体布局规划、设立标准和审批程序由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下旬召开全市加快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工作会议,搞好思想发动,做出工作部署,全面启动生鲜食品超市工程。
(二)制定规划。市内九区在调查研究、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用一个月的时间,制定出本区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布局规划,经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平衡,广泛论证,编制出全市生鲜食品超市发展规划。
(三)搞好试点。2003年下半年,市内九区每区至少完成l-2个生鲜食品超市建设、改造试点项目,推出样板,总结经验,为在全市推广创造条件。
(四)交流经验。在适当时机召开现场会,观摩生鲜食品超市试点成果,市内九区汇报交流生鲜食品超市建设改造经验体会,探索发展生鲜食品超市最佳途径。
(五)加快实施规划。从2004年起,市内九区根据规划要求,每年按不少于规划项目总量25%的比例,确定当年建设改造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实施,确保完成每年指标任务。
(六)总结表彰。2007年全面完成生鲜食品超市建设改造任务。在彻底取消占路市场、逐步淘汰农贸市场后,市人民政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组织领导和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生鲜食品超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委牵头,市计委、市商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市容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市内九区政府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安排和决定,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市内九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生鲜食品超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各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名单要及时报市商委。
(二)停建农贸市场。从8月对日起,市内九区一律停止新建农贸市场和现有模式农贸市场改扩建的审批,原批准暂时保留的占路农贸市场年限不再延长。市内九区要组织执法人员彻底取缔市场外溢及流动商贩违法占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