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国道主干线
古永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3]240号 2003年8月18日)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古永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交财[2003]46号)收悉。国道主干线古浪至永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设立古永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的复函》(甘财综[2003]65号)立项。古永高速公路全长70.04公里,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具备收费条件,现将古永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车辆通行费根据车型和行驶里程计费,货车按出厂时核定载重吨位计收,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计收,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费。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
1、小车(含6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按0.35元/车·公里计收;
2、6座以上至20座(含20座)2吨以下(含2吨)各类客、货车按0.55元/车·公里计收;
3、20座以上至50座(含50座)、2--5吨(含5吨)以内的各类客、货车按0.80元/车·公里计收;
4、50座以上、5--10吨(含10吨)以内的各类客、货车按1.25元/车·公里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