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
(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豫计收费函[2003]262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驻马店市计委:
  你委《关于(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驻计价管[2003]132号)收悉。
  鉴于(山+查)岈山风景区近年来投资整修了山景之间的道路,完善了旅游服务设施,并投资开发了天磨湖景区,丰富了旅游内容。景区的知名度、整体品味和挡次明显提升。为加快景区建设,支持驻马店市旅游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调整(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具体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每张由30元调整40元,景区内所有景点不得另行收费。
  二、季节差价、停车场、专职导游员及其它相关服务收费委托你局核定,并报省计委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