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金桥四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2003]108号 2003年8月22日)
陕西鸿信物业代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桥四季花园小区商品楼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请示报告》(陕鸿信发[2003]001号)收悉。根据《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我局对所报物业管理成本费用审核,现对你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的金桥四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80元,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40元;物业维修养护费,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40元,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20元。上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同物业服务企业可视管理服务水平及成本费用变化情况,在上浮10%和下浮30%的幅度内协商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交通工具、保管费见下表: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