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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西安
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2003]121号 2003年9月4日)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请示》(西电专财[2003]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我省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3]8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装修改造的学生公寓,引入信息网络专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端口,每人均配有独立的衣柜、物品柜、书架、椅子等设施的宿舍按850元/生·年收取住宿费,其他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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