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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建设小区四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建设小区
四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渝价[2003]443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庆艾佳、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建设小区四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成本资料”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进行审查,同意建设小区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9386.2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5181.66平方米),其销售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58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50元),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梯间、外墙、冒厅、通道、设备用房等公共部位。
  三、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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