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1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特定的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要点
2.特定的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程序规定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强制执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一日
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会议纪要
2003年8月25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晓天受自治区副主席周明甫委托,在南宁主持召开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二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公安厅、经贸委、监察厅、建设厅、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民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局、政策法规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局、总工会等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会上,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自7月份以来全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汇报了本部门、本行业当前正在抓的主要工作,会议就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消防安全评估及联合执法等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宋晓天副秘书长对会议作了归纳性讲话,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现纪要如下:
一、全区前阶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
自7月初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制定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发动本辖区、本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自查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8月20日,全区已有13个地级市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着手开展了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地方的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重视不足,宣传不够,推进不力,向社会公告、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
二、关于对消防安全评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