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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复函
(渝价[2003]451号 二00三年九月二日)


重庆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重庆自然博物馆调整门票价格的函》(渝文财[2003]14号)收悉。
  重庆自然博物馆从1994年以来,一直按重价费[1994]63号文件规定执行参观门票价格每人每票1.5元的收费标准。2002年,该馆通过多方筹资近150余万元对该馆北碚陈列馆进行了全面的环境整治和陈列改造,除原有的脊椎动物陈列外,新增古生物陈列和恐龙陈列等。新的陈列不仅形式和手段更加新颖生动,内容也比过去更加充实,知识性、可看性大幅提高。由于日常管理、维护成本逐渐增大,不利于该馆的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调整重庆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具体规定如下:
  一、重庆自然博物馆门票由现行的每人每票1.5元调整为每人每票10元。
  二、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此次调整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旅游团队(10人以上含10人)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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