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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
出口退税服务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的通知
(2003年8月25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边查边改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进出口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支持全省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更新观念,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全省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大力倡导服务型执法,在全面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实现出口退税服务的“三个转变”,即:理念上要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工作上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转变、服务上从微笑服务向满意服务转变。全省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效能作用,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这一中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从加强调研入手,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第一线,积极探索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的新方式和新手段,提高税收工作的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出口退税管理。省局近期将针对出口退税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后一些退税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发生变化的情况,组织人员对我省出口退税管理规程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在全省出口退税管理规程正式下发前,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执行总局、省局有关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做好限时服务工作,兑现服务承诺。为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省局在出口退税管理方面公开了三项服务承诺,即:对申报资料齐全、单证真实和电子信息齐全且核对无误的出口企业正式申报,在15个工作内审核完毕;在接到国家下达出口退税计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省国税局下达给各设区市国税局,设区市国税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税款退给企业。为切实履行这三项承诺,省局将加强对各设区市的检查考核力度,不定期地对各设区市进行检查,对承诺不到位的设区市予以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税机关应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在全省出口企业中全面推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实现出口退税从申报到审核全过程的电子化。同时,各设区市还应采取网上申报等,减化企业退税程序、缩短企业办税时间,提高退税工作效率。为提高报关单电子信息的传递速度,省局已制订了电子口岸报关单信息清分规则,并从8月份开始实行,各设区市国税局应使用电子口岸报关单信息进行退税审核,以提高退税预审通过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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