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费收费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03]176号 2003年8月28日)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办理教育培训服务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鉴于你中心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同时培训主要注重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的,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对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学生收取培训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书法、美术班培训费,每生每期180元,每期不少于90课时;
2、作文、奥数、英语班培训费,每生每期200元,每期不少于96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