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设立行政服务大厅的通知
(豫计办[2003]1460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各省辖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过紧张筹备,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将于近期正式设立运营。为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大厅的作用,切实做到“公开、便民、廉洁、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服务大厅受理事项
行政服务大厅主要受理省审批权限内的有关项目或申请省出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
1、干线公路和国债农村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20万吨以上60万吨以下煤炭项目建议书审批;
3、20万吨以上60万吨以下煤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4、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供气、城市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审批;
5、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供气、城市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农、林、水、畜牧、气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7、申请省级政府资金支持和需省内平衡资源条件的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8、限制类工业项目建议书审批;
9、现代物流及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0、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需批项目建议书);
11、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下的技术引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2、限制类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
13、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4、棉花收购、加工许可证办理;
15、申报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A类)审批;
16、省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17、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18、利用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19、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20、药品价格监测公示;
21、临时上网电价审批;
22、交通运输单项延伸服务价格;
23、旅游参观点门票(国家级)审批;
24、省直医疗机构新建和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审批;
25、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
26、执收公务证核发;
27、社团收费标准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