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五)宣传处:负责洽谈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
  九、组团参展方式
  (一)展位分配及组展单位:洽谈会设室内展位约1800个,分为综合展区(含工业展和商品展销)、城建和房地产交易展区、现代农业展区、IT产业展区、科技展区、旅游展区、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外省市展团展区(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由组委会展销处负责分配和安排展位并统一收取展位费。
  综合展区(包括工业展和商品展销)的组展工作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会同各市负责;城建和房地产交易展区由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IT产业展区由自治区信息产业局、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科技展区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现代农业展区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负责;旅游展区由自治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由广西贸促会牵头负责、自治区外经贸厅、外办、侨办、台办协助;外省市企业展区由自治区经协办牵头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协助。
  (二)区内各市代表团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直代表团由有关区直单位负责组织。
  (三)区外各省、区、市代表团;由自治区经协办负责联系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协助做好与当地有关客商的联系工作。
  (四)境外的贸易洽谈团、参展商,由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邀请。
  十、宣传报道工作
  (一)宣传要点。宣传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和成就,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迎接我国加入WTO、实施西部开发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大举措和开放的投资环境;宣传我区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推出的新招商引资项目;宣传洽谈会的重要意义和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洽谈会开幕式盛况、重大合作项目、贸易成果以及有关活动情况。
  (二)宣传安排。
  1.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种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对内、对外宣传。
  2.利用互联网及时与有关大企业、侨社等联络上网发布有关信息。
  3.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在会刊、会场、南宁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上以及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并为各参展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优惠广告服务。
  十一、接待工作分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