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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及做好今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我省水产品
质量安全推进计划及做好今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海渔[2003]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市发[2003]4号)精神及我省《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工作意见》),省局在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简称《推进计划》),现予以发布实施。
  《推进计划》是我省今后若干年将《工作意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的指导性文件,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地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同时根据《推进计划》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制订本地区相应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一并贯彻执行。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一是实施《推进计划》,
  启动本地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工作;二是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和认定组织工作;三是迎接欧盟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的整治工作。
  附:《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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