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药监通[2003]254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03年7月18日召开的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广东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
各市局应结合当前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和打假等工作,切实抓好药品放心工程建设,并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总结。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源头打击、终端监管”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设农村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确保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以求年底达到以下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对药品市场的治理整顿力度,查处一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为首分子,使我省药品制假售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打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加强药品的监督抽验,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行为,使我省药品市场(包括广州清平、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药品的质量明显加强;推进和加强我省农村药品监管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加强对农村用药的日常监管,使广大农村安全用药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