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西安
外国语学院新建5号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2003]125号 2003年9月4日)
西安外国语学院:
你院《关于新建5#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的请示》(西外财字[2003]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我省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3)8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新建5号学生公寓(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室内设卫生间,引入信息网络专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端口,每人均配有独立的衣柜、物品柜、书架、椅子等的宿舍按1200元/生·年收取住宿费;附属设施同上,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宿舍按1000元/生·年收取住宿费。其他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