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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现场指挥组:掌握事故全面情况,保护好事故现场,制定现场抢救措施,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排险工作。
  2、医疗救护组: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制定抢救多人内外伤的救护方案,尽最大努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死亡。
  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负责对现场取证、勘查、分析,写好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
  4、治安维护组: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做好群众的疏散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现场抢救正常进行。
  5、善后处理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避免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6、后勤保障组: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运到位。
  (三) 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特大农机事故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地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和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及时续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四) 落实应急抢救措施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抢救工作。
  1、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在接到报案后,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现场抢救工作由指挥长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协调行动、服从指挥长的命令和调遣。各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护工作。
  3、指挥部要根据农机事故的类别、事故的范围、伤亡人员的分布指定抢救方案。抢救方案应包括: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现场救护以及现场纪实等内容。
  4、在进行重特大农机事故抢救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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