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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汛期卫生监督工作应急预案

  4、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会引起有毒动物性食物中毒;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扁豆或食用苦杏仁、发芽土豆、毒蘑菇会引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该类中毒一般应尽早采取洗胃、急救和对症治疗。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理要点:
  1、现场应尽快根据GB《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整理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中毒病人的潜伏期、特有的临床表现等。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采集病人的标本(呕吐物、洗胃液、排泄物、血液)以进行病因分析鉴定;
  (2)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并采集剩余食品送检。必要时采集食品加工用具、容器等进行检验分析;
  (3)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催吐、洗胃、灌肠以及对症治疗和使用特殊解毒药物治疗等;
  (4)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有:食物中毒发生地点、时间、人数、典型症状和体征、治疗情况、中毒食物和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
  2、对中毒食品进行控制处理
  (1)封存现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待调查确认不是中毒食物以后才能解封;
  (2)通知追回或停止食用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3)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对细菌性食物中毒,固体食品,可用煮沸消毒 15~30分钟处理;液体食品可用含氯制剂消毒后废弃。餐具等可煮沸 15~30分钟,也可采用消毒剂消毒。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可用20%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一份排泄物加二份消毒液混合放置2小时),环境可采用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应将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
  三、开展对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
  (一)、灾区能吃和不能吃的食品
  1、不能吃的食物
  ①被水浸泡过的食物,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以外都不能食用。罐头类食品也应当用洁净水清洗消毒外周后方可食用;
  ②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
  ③被水淹过的己腐烂的蔬菜、水果;
  ④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
  ⑤严重发霉(发霉率在30%以上)的大米、小麦、玉米、花生等;⑥其他己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认是否有毒的蘑菇。
  2、能吃的食物
  ①新鲜的或工厂包装的未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
  ②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
  ③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 4小时的熟食;
  ④新鲜的蔬菜、水果;
  ⑤因洪水造成粮食、水果、蔬菜有少部分霉变或腐烂的,经过适当挑选和处理,如经过清洗、加热或去皮等处理加工后食用。
  (二)、让群众掌握正确加工保存食品的注意事项
  1、粮食和食品原料要在干燥、通风处保存,避免受到虫、鼠侵害和受潮发霉,有条件时进行晾晒;对于霉变粮食的处理,可采用风扇吹、清水或泥浆水飘浮等方法去除霉粒,然后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1份病麦3份水,浸泡12小时,换水,再泡12小时)取出。要使霉变率降至4%左右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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