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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粤发[2003]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仍存在不少困难。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指示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全省人民无饥寒,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重大意义
  十项民心工程包括全民安居、扩大与促进就业、农民减负增收、教育扶贫、济困助残、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全民安康、治污保洁、农村饮水、城乡防灾减灾等方面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我省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在我省近年来加大山区扶持力度、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解决群众“四难”、全力抗击非典、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工作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进一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的重大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执政水平,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这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事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把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恪尽职守,全心全意,狠抓落实。
  二、切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我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指示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总任务,针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尽力而为,政府引导、社会联动,以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为载体,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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