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版权局(办):
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9月至10月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坚决打击软件盗版不法行为,坚持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保护知识产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我国软件产业健康发展服务。
(二)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作、销售盗版软件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非法传播软件行为,严厉整治非法进行软件预装的硬件生产、销售和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业,深入查堵盗版软件的流通渠道;同时要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连续和追踪报道,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版权执法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软件侵权盗版猖獗的势头,规范软件制作、销售、预装市场秩序,形成一个良好的软件版权保护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治理重点
(一)全面清理整顿各类软件销售市场。各市版权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各类软件销售市场进行检查,发现有销售、储存盗版软件的情况,根据《
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销售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二)全面清理整顿硬件制造、销售和系统集成服务市场。
对提供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预装软件的进行查处。
(三)加强对互联网软件传播行为的监管。各市版权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互联网传播单位进行检查,对提供各类软件下载服务的网站,非法传播软件行为的依法追究网络服务商的责任。
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