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机总站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机总站关于加快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3]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农机总站《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9月1日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保障。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农业部、省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党(2003)4号)精神,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对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发展现代农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业机械化是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用先进的农机装备武装农业,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改造农业,才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才能使广大农民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才能真正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大力开发和应用配套农机技术及机具,可以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围绕产业特色,发展农机推广项目,可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激发示范、辐射效应,促进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围绕产业区域布局,优化配置农机装备资源,建立区域性的农机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
  (三)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有力举措。发展农业机械化能大大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劳动力转移,继而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