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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证书
  3.节能建筑设计方案
  十、市财政局(8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及有控股企业移动电话购置
  2.市级医疗保险支出计划及市直医药品结余返还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企业法人单位国有资产占用、变、注销及年检登记
  2.市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
  3.会计从业资格及以计算机代替手记账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登记
  2.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失业险金、再就业保险、低保资金支出计划
  3.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计划
  十一、市公安局(1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治安许可
  2.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3.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
  种行业许可
  4.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
  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
  5.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6.个人从事印刷活动特种行业许可
  7.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治安许可
  8.设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及
  个体工商户许可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销售登记批准书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消防安全许可证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进口彩色复印机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十二、市民政局(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单位或个人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社会团体刻制印
  2.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
  十三、市文化局(2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音像制品运输传递许可
  2.地方性的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
  展览、展销
  十四、市水务局(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市管水利基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十五、市人事局(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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