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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青团吉林省委等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基层工作的通知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青团吉林省委、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选拔高校毕
业生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基层工作的通知
(吉人联字[2003]46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延边州团委、编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业战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基层单位培养一批优秀团干部和青年干部,根据《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工作通知》(国人部发[2003]6号)精神,我省决定从今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15名优秀毕业生,到享受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所属乡镇从事共青团及其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拔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延边州基层单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建功立业,为民族地区的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凡参加今年我省部分市州及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考试的,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总分180分,行政职业能力60分)以上的2003年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有志投身延边州建设、热爱共青团工作和基层工作、身体健康的,均可志愿报名。
  (二)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拔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办法
  报名的组织工作由各市州人事局负责,报名地点设在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
  报名时间:9月28日9:00时——16时。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人事局将报名情况报市州人事局统一汇总后,于9月30日报省人事厅录用与职位处。
  (二)面试办法
  省人事厅对报名情况汇总后,在报名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45名面试人选。如出现第45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者,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若各科成绩都相同者,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面试方法另行通知。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30%、本次面试成绩按照7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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