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2003]123号 2003年9月4日)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你校《关于住宿生收费标准的申请》(附中字[2003]3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我省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3]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7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学生公寓(室内配有空调、暖气、衣柜、鞋柜、电话机等)按40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