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三)储备物资
  ——消毒药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猴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露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
  ——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四)物资供应
  指定若干具备法定资质的骨干企业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生产基地,优先保证各种生产要素供应和供水供电等外部条件。

第四部分 预警体系建设

  一、监测网络建设
  (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以现有信息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农村财务管理网、计划生育信息网等,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报告网络。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基层监测点。依据人口分布合理布局,县级政府所在地在医院、车站、企业、学校、药店设15个,乡镇、村和社区设40个,每个监测点指定专门报告人,作为信息网络的指定信息员,具体承担监测点的监测报告工作,并实行定期零病例报告制度。
  (三)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扩展监测范围,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对未纳入监测系统的相关疾病,如天花、沙门氏菌病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对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霍乱、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实行重点管理。
  (四)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要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对有化学毒品储存和运输的厂矿、企业,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五)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基础平台,形成微机网络化管理。加强疫情监测、相关资料分析交流,尽早发现和识别异常现象。
  (六)参与全国联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库,加强常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报告系统、疾病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灵敏性、特异性。必要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周边地区政府。
  二、预警系统
  市及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预警报告制度,根据预警等级,制定监测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开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专家联席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发出预警;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季节到来之前,收集监测和报告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做出预警报告,提出防范性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也要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及时进行预警。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
  1.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
  2.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下列情形之一: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报告;接到报告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和国家卫生部报告。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