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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两个以上(含两个)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同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业务。
  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二)投标企业报名;
  (三)招标人对投标企业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投标企业发出投标通知书;
  (四)有意投标企业经报名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可向招标人申购招标文件,招标人解答投标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
  (五)投标企业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六)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
  (八)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
  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包括: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中标通知书;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同书;
  (六)土地开发补偿协议;
  (七)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设计条件。
  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实行两阶段招标。即先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招标;设计方案确定后再对商务标实行招标。
  九、投标企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
  (一)技术标书: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设计方案文件,并附总评规划方案、环境设计、建筑立面和空间组织、配套设施、户型及其组合、按经济适用住房户型规定制订的户型一览表、结构和建筑及其他设计说明书,包括方案估算。
  项目开发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开工、竣工时间,建设进度计划等;技术标书内存资料不得有任何与投标企业相关的名称和记号。
  (二)商务标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按设计方案,实行最低标价中标。
  十、如投标企业的执行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文书。
  十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各地块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80万元,保证金必须为有效支付凭证。投标企业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能投标。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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