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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巴南区宏源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巴南区宏源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渝价[2003]487号 2003年9月16日)


重庆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宏源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成本资料”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进行审查,同意宏源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8765.1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2039.26平方米),其销售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销售基准价格:砖混无电梯住宅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78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93元),钢混电梯住宅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36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28元);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梯间、外墙、冒厅、通道、设备用房等公共部位。
  三、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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