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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传染性
非典型肺炎防治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
(湘卫传电[2003]80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了切实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措施,做好全国第五届城市运动会和国庆旅游黄金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省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1、国境口岸、机场、车站、码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验站设置、健康检疫及交通工具消毒隔离措施实施情况。
  2、承办五城会比赛市县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落实《全省第五届城市运动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预案》有关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措施整改情况。
  4、旅游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情况。
  二、督查对象及方式
  1、省会长沙所有国境口岸、机场、车站、码头;五城会所有比赛场馆和定点接待宾馆。
  2、省卫生厅对各市州抽查市州本级和一个县,1个火车站、1个汽车站,有机场的抽查机场;每个县抽查1个汽车站,有火车站的抽查火车站。
  3、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督查今年上半年所检查的学校及周边餐饮店。
  4、旅游区抽查3所旅游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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