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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南省
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的通知
(云国土资籍[2003]26号)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代理服务。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和《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将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为我省明年开展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审验换证打好基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具备的条件
  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报名人员必须是非公务员。
  二、报名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或机构证明;
  (2)本人身份证明;
  2、《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表一)。
  三、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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