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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药品“减肥健身胶囊”的通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查处药品“减肥健身胶囊”的通知
(冀药打函[2003]335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收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药监稽(2003)168号”文件,称标示为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减肥健身胶囊”为假药,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为假冒企业。浙江省内原有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并曾经生产过中药保健药品“减肥健身胶囊”(批准文号为浙卫药健字(1996)第1131号),但自1992年后未再生产,该文号也于2001年被撤消。目前出现的标示为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ZZ-2810-浙卫药准字(1996)第1131号的“可心减肥健身胶囊”、“粉佳人减肥健身胶囊”均为假药。请各市局对本辖区内注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品立即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局打假办。
  附件:浙药监稽(2003)168号文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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