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济政办字[2003]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实现年内交通事故及伤亡人数稳中有降,杜绝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万车事故率及万车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9%和6%;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机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成今年我市确定的40处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任务;严格机动车管理,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机动车年检率达到90%,大中型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加强驾驶员和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
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定期召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督促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协调事故“黑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逐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点线结合、昼夜管控、管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
(二)成立济南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家指导组
由市安监部门牵头,聘请交通安全、事故分析、车辆工程、道路设计等方面的知名专家,成立济南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家指导组,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参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课题研究,对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重点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适时组织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题讲座和业务培训,提高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科技水平。
(三)开展以整治机动车超载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1、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查处公路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组织开展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县乡低等级公路为重点,以客车、货车超载和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拖拉机、农用车违章载人为主要内容的公路行车秩序整治,不消除违章行为不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