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按照国务院部署的整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
1.联合或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质检、农业、海关、卫生等部门,开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注重针对涉及“非典”的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的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依法认真做好有关执法打假工作。
2.继续开展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选择有一定基础的会展作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试点,逐步扩大指导范围,帮助各市建立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专业商场等商品比较集中、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并具长期性的商业活动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帮助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3.对于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知识产权组织进行欺骗公众活动的个人或组织,积极主动地追查,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处理。
(三)推动“诚信广东”的建设
建立“诚信广东”,树立我省良好形象,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在其中占有重要份量。
1.在已有的建设专利执法数据库工作的基础上,对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的个人或法人及法人代表进行记录,并根据行为人侵权、假冒及冒充行为的次数与情节进行信用分级,在网上公布。
2.制定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信用分类标准,建立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信用档案,定期在行业内发布。
3.实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制度。每年出版一本《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让省政府了解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对外宣传力度,增强投资者对我省投资环境的信心,同时接受社会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
4.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涉及专利成果、专利广告、专利合同等审核、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事规程,加强对专利技术市场的指导和管理。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1.发挥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配合国家局做好在南海开展的“全国专利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快该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2.建立省际间和省内市际间专利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完善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3.尽快落实专利行政执法的必要硬件的配置和制作工作。尽快完善各市执法车、执法服装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并逐年购置相应的执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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