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传染性
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卫法监发[2003]32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
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
湖南省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一、餐饮业与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设立预防非典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措施的制定、落实、检查、处理和报告。
3、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职责,工具用具消毒制度,室内通风与空气消毒制度,岗位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制度,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发生非典型肺炎时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4、开展从业人员“非典”防治知识的培训。
(二)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餐馆的垃圾要加盖密闭,日产日清。
3、不得饲养畜禽与宠物。
(三)通风与卫生设施要求
1、首选自然通风,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2、机械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在清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应保持清洁。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
3、中央空调的排风系统应使用专门的排风管道,对送风口及其滤网定期清洗消毒。室内空气消毒可以采用物理方法,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安装高强度低臭氧紫外线灯。
4、具备足够完备的食品冷冻冷藏、餐具用具消毒保洁设施,防鼠、防尘、防蝇设施。
5、非典流行期间,按要求每日对地面、墙壁、餐桌、空气等进行消毒;配备非手动式顾客洗手设施和具有消毒功能的洗手液。
(四)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1、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要严格索证制度、卫生验收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
2、加工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干净、无腐败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