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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鼓山十八景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鼓山十八景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闽价[2003]服427号 2003年9月29日)


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鼓山十八景公园门票价格的请示》(榕价服(2003)64号)收悉。鉴于鼓山风景区管理处对鼓山十八景(景区)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实际情况,现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鼓山十八景公园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年票为20元/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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