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南府办[2003]1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针对传染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长效防治的有关要求,动员全社会都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对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摊)食品卫生进行综合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1、综合整治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摊)食品卫生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检查指导。
组 长:郑军健 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夏建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侯海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覃宾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远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宁市 市政局副局长
梁兆强 市商贸局副局长
杨宙飞 新城区副区长
刘燕萍 兴宁区副区长
冯力永 新区副区长
吕力康 城北区副区长
阳强江 南区副区长
丁伟市 卫生监督所所长
2、设立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举报电话,在报纸公布,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3、各成员单位除了要落实自己的职责外,还要通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力,达到长效管理目的。让师生和家长满意,让广大市民放心。
二、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
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
(一)突击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