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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南府办[2003]1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针对传染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长效防治的有关要求,动员全社会都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对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摊)食品卫生进行综合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1、综合整治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摊)食品卫生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检查指导。
  组 长:郑军健 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夏建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侯海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覃宾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远福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宁市 市政局副局长
      梁兆强 市商贸局副局长
      杨宙飞 新城区副区长
      刘燕萍 兴宁区副区长
      冯力永 新区副区长
      吕力康 城北区副区长
      阳强江 南区副区长
      丁伟市 卫生监督所所长
  2、设立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举报电话,在报纸公布,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3、各成员单位除了要落实自己的职责外,还要通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力,达到长效管理目的。让师生和家长满意,让广大市民放心。
  二、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
  市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综合整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
  (一)突击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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